生冷食物指的是生的食物,未经过烹饪处理的,比较凉的食物都是属于生冷食物。 属于寒性的食物有苦瓜、番茄、茭白、荸荠、菱肉、百合、藕、竹笋、慈姑、魔芋、空心菜、蒲公英、败酱草、鱼腥草、马齿苋、蕨菜、苦菜、荠菜、香椿、莼菜、黑鱼等等
中药一定要成热喝吗?如果喝凉的效果就不好还是会有什么其他的不良反应?
得看你是治疗什么病的药,有的中医可以冷服。
餐前服:一般在饭前30-60分钟服药。用于治疗肝肾虚症和肠胃病,以及腰以下疾病的药均宜餐前服。因为在胃空状态下,药性容易下达,药液能直接与消化道粘膜接触,较快地通过胃入肠,从而较多地被吸收而发挥作用,不致受胃内食物稀释而影响药效。
餐后服:一般在饭后15-30分钟服药。用于心肺胸膈、胃脘以上的病症,或因对消化道有刺激作用的药,或毒性较大的药,均宜在饭后服用,以免吸收太快而发生副作用。
餐间服:即在两餐之间服药,避免食物对药物的影响,常用于治疗脾胃病。
睡前服:一般在睡前15-30分钟服用。补心脾、安心神、镇静安眠的药物,以及有积滞、胸膈病等,用药后应仰卧;有心、口、耳病等,服药后宜去枕而卧;有左右两肋病症时,服药后应按药性的升降作用选择睡姿,如药性升发,应择健康部位侧卧,如药性沉降,应择患病部位侧卧。
隔夜服:主要是指驱虫药。睡前服一次,第二天早晨空腹再服用一次,以便将虫杀死排出体外。
冲服:沉香、木香等贵重药物或芳香药,久煎影响药力,有时要冲服,即先将药物置入杯中,乘热将药冲入,温浸片刻再服。肉桂、藏红花等热水浸泡后即可服用,以免久煎使药物的有效成分挥发。
冷服:在药液冷却后服。解毒药、止吐药、清热药均宜冷服。
温服:药煎好后放一会,待其不冷不热时服。凡平和补益药均宜温服。
热服:在药液比较热时服用。凡解表药宜趁热服下,以达到发汗的目的,袪寒、通血脉的药也宜热服。
凉性食物或者中药会助湿,但是温热性食物或者药品健脾祛湿,也就是说。有湿热。如何做?吃凉性湿气加重,
并不是所有凉性中药都会助湿,比如:
黄芩 清泄燥湿,作用偏于上焦肺及大肠,善清肺与大肠之火,除上中焦湿热。兼入血分,能凉血而止血,清热而安胎。
黄连清泄燥湿,药力颇强,作用偏于心及中焦,善清心胃之火,除中焦湿热,为治湿热火郁之要药。
苦参清热燥湿,杀虫止痒,利尿
另外,湿热伴阳虚,应辨明因果虚实与所处部位,而后多种药物互相搭配,做到君臣佐使相互制约相互配合
吃中药忌凉和辣,具体是什么?
俗话说:“吃药不忌口,坏了大夫手”。忌口即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。忌口是中医治病的一个特点,历来医家对此十分重视,其有关内容也广泛存在于《内经》、《伤寒论》、《金匮要略》等医籍中。实践证明,忌口是有一定道理的。因为我们平时食用的鱼、肉、鸡、蛋、蔬菜、瓜果、酱、醋、茶、酒等普通食物,它们本身也都具有各自的性能,对疾病的发生、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,均产生一定影响。如清代章杏云所著《调疾饮食辨》一书中云:“病人饮食,藉以滋养胃气,宣行药力,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之助,失宜则反与药饵为仇。”所以,病人服中药时有些食物应忌服。
如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,不宜食用葱、蒜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等热性的食物;在服温中类药治疗“寒证”时,应禁食生冷食物。在古代文献中亦有大量记载:甘草、黄连、桔梗、乌梅忌猪肉;薄荷忌鳖肉;茯苓忌醋;鳖鱼忌苋菜;鸡肉忌黄鳝;蜂蜜反生葱;天门冬忌鲤鱼;荆芥忌鱼、蟹、河豚、驴肉;白术忌大蒜、桃、李等。这说明服用某些药物时,不可吃某些食物。如果吃了禁忌的食物,疗效就不满意或起相反作用。另外,由于疾病的关系,在服药期间,凡属生冷、油腻、腥臭等不易消化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,都应忌口。例如,伤风感冒或小儿出疹未透时,不宜食用生冷、酸涩、油腻的食物;治疗因气滞而引起的胸闷、腹胀时,不宜食用豆类和白薯,因为这些食物容易引起胀气。其他,诸如水肿病人少食食盐;哮喘、过敏性皮炎病人,少吃“发食”如鸡、羊、猪头肉、鱼、虾、蟹等。
“忌口”也不能绝对化,要因人、因病而异,对一般病人,特别是慢性病人来说,若长时间“忌口”,禁食的种类又多,则不能保持人体正常所需营养的摄入,反而降低了人体的抵抗力,对恢复健康不利,因此,在医师指导下,可适当食用增加营养的食物,以免营养缺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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